
公告日期:2025-04-3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武戈,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日本名古屋大学博士,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教授职称。1998 年 4 月至 2004 年 3 月日本名古屋大学公派
访问学者、日本学术振兴会研究员,2014 年 1 月任江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2020年 6 月任江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2012 年起担任无锡市政协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第十四和十五届政协常委。2022 年 12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武 戈 10 10 4 / / 否 2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况。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上,会议表决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分析
和审议议题,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对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
见。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按规定需回避表决
事项除外),未有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作为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勤勉尽责,与会计师、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就公
司日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进行及时沟通、确认及审
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关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审核,
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会议
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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