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表达意见和决策,维护公司和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吉卫喜,男,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扬州大学工学院副教授,现任江南大学智能制造技术与系统研究中心主任、无锡思睿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成组技术分委会委员、江苏省装备制造业推进企业信息化专家组成员、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吉卫喜 10 10 4 / / 否 2
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本人在会前认真审核会议议案及其他资料、与公司管
理层沟通交流,独立、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经交流、讨论后投了赞成票(按规定需回避表决事项除外),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期间,
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且独立地审议每项议题并发表意
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会 亲自出席 会议内容
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 1 1 《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包头年产16GW光伏电池项
目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 2 2 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
门会议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了相关
职责,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投票权等事项。
(四)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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