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5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19议案五、《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
案》......20
议案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2
议案七、《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3
议案八、《关于拟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4
议案九、《关于拟定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5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案》......26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参会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后方可出席现场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人。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内容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议案,股东及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进行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食宿等事项,股东咨询参会相关事宜可联系大会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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