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牌家居”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对金牌家居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0,017,51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46.11 万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953.89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4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992.05 万元(其中:累
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3,991.79 万元,银行手续费 0.26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
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2,183.9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6,273.93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26,23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43.93 万元。
(二)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面值总额 77,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770 万
张,期限 6 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225,22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9,774,775.59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出具华兴验字
[2023]23005110018 号《验证报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59,250.93 万元(其中:
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9,250.90 万元,银行手续费 0.0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 811.1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7,570.91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 17,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70.91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2 年 6 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一)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三期年产 10 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
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金牌家居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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