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 年 10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1、全文中“股东大会”表述均调整为“股东会”。
2、调整或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
4、新增“独立董事”章节。
5、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6、删除“监事会”章节。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江苏省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成立日期为营业执照颁发 简称“公司”)。
日期,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江苏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方式
设立,并在江苏省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1100728017147G。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 2017 年 2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后续条款编号自动更新)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85 万股,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 第五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及分担风险,各股 任,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东均不个别地或连带地对公司的任何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7,301,971 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0,141,893 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经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后,授权董事会修改 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会通过同意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本章程有关条款并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登记手续。 资本的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
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审批登记手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