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17:25:37 股吧网页版
汇通集团: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上市公司”或“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前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限己满,申港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亚良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589 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

16/22/23 楼

保荐代表人 刘刚、董本军

联系电话 021-20639666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176

注册资本 46,666.888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

办公地址 高碑店市世纪东路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赵亚尊

董事会秘书 吴玥明

联系电话 0312-5595218

项目 内容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 年 1 月 11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汇通集团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汇通集团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汇通集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和管理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完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

3、督导汇通集团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持续关注汇通集团、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5、持续关注汇通集团相关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6、持续关注汇通集团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

7、定期或不定期对汇通集团进行现场检查,与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汇通集团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照相关规定通报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文件并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大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并与之沟通,且能够应保荐机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保荐机构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对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汇通集团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职地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

七、对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