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度,作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集团”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就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支树槐,男,中国国籍,1957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河北省统计局纪检组长、监察委员;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河北省司法厅纪委书记;2016 年 11 月至今退休;2023 年
2 月至今,任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在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2024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任期内共召开了 5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均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5 5 0 0 否 1
在上述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均规范、合理行使投票表决权,投赞成票
5 次,反对票 0 次,弃权票 0 次。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在召
开会议前仔细审阅会议资料,主动获取并了解相关背景信息,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以及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有关信息,利用自身知识和经验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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