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
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
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 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 协调、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 负责做好舆情处理过程中与各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汇报工作;
(五) 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的监测和采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报刊(含电子报)、微信、微博、上证 e 互动、股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日常经营、合规审查等过程中发
现的舆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日常履职中如关注到公司相关重大负面舆情与重大媒体质疑、收到明确的投诉举报,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自查、要求内部审计机构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 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
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 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
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 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
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 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
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四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
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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