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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6:50:34 股吧网页版
万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年度,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春梅、独立董事王众和非独立董事周英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张春梅担任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4次会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4/01/23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前沟通汇报的议案》

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2024/04/17 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以下议案:

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2024/08/16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审议以下议案: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2024/10/25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其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保持了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法等进行积极的讨论与沟通,并就时间进度做好充分的安排,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所进行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且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立信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运行。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地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形。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运作有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指导、协调、监督公司运营和管理,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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