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172 证券简称:万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浙江
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69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3,338 万股,发行价格 14.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68.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609.05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058.99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8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4 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308,732,555.16
减:募投项目支出 18,472,113.04
其中:2024 年募投项目支出 18,472,113.0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310,419.16
其中:2024 年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7,310,419.16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97,570,861.2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的监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
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柯桥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状态 余额(人民币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85782634233 正常 59,893,815.05
公司柯桥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75902300610820 注销 0
公司绍兴分行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
3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201000331587207 正常 237,677,046.23
公司滨海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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