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123,442,602.43 元,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合并 )-121,493,788.09 元;未分配利润(母公司):213,222,727.34 元;未分配利润(合并):211,965,708.83 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为负,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由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对于现金流的要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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