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与
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ssler GmbH(以下简称“ALFING”)签署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分两期(第一期转让 25%股权、第二期转让 25%股权)将所持有的“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全部 50%股权转让给 ALFING。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
截至 2025 年 5 月 23 日,第一期转让 25%股权的交易已完成。合资公司股权结
构调整为:ALFING 持有 75%股权,公司持有 25%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福达股份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交易完成情况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第二期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取得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登记通知书》及新营业执照。同时,公司已收到由银行共管账户转入的第二期股权款 4,800 万元,第二期 25%股权的转让交易已全部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合资公司的全部股权已转让完毕,公司不再持有合资公司任何股权。
三、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完成所持合资公司全部 50%股权的转让,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进一步优化现有资源配置,将更多资源聚焦于新能源及机器人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同时提升资产流动性与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预计本次交易将对公司 2025 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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