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 名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需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408,0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上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558,000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58,000 558,000 2025年12月1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获解禁部分 558,000 股股份,并同意调整回购价格为 2.1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拟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现金股利若由公司代管未派发的,公司收回该部分股利,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明确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截止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为第二类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增设:“公司 2024年度新能源电驱齿轮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 2500 万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新能源电驱齿轮产品销售收入为 963 万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8,000 股。
2、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合计 558,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5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642,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45281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完成注销,公司
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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