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7:07:04 股吧网页版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 名第二类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需回购注销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408,000 股限制性股票;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以上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558,000 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558,000 558,000 2025年12月10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获解禁部分 558,000 股股份,并同意调整回购价格为 2.15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拟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现金股利若由公司代管未派发的,公司收回该部分股利,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事项明确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2025 年 9 月 13 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
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截止申报时间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为第二类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增设:“公司 2024年度新能源电驱齿轮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 2500 万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新能源电驱齿轮产品销售收入为 963 万元,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8,000 股。

2、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除限售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上述合计 558,000 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9 名激励对象,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5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6,642,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5452811),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完成注销,公司
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