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9 日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业务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44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07,000 股。董事会同意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福达股份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 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长顺、张海涛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鉴于激励对象为第二类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板块核心管理人员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能完成,对应该类指标 7 名激励对象所获得的激励数量的 30%需要回购注销,回购注销的股份数为 408,000 股;鉴于公司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150,000 股需回购注销。综上本次需要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合计为 558,000 股。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15 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但拟回购注销股份对应现金股利若由公司代管未派发的,由公司收回该部分股利,对应股份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公司债权人,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福达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王长顺、张海涛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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