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公司拟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超精密齿轮项目、机器人传动关节部件项目,规划用地约为 132 亩(实际面积以测量结果为准)。
● 投资金额: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质性推进,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 风险提示:
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尚处于初期规划阶段,具体实施时间、步骤及范围存在变动可能性。
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实质性投资尚需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项目尚未进行备案、环评等前置审批程序,实施进程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
本协议中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与平湖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协议就公司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投资事宜以及政府支持等方面达成了原则性约定。根据协议内容,公司拟
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超精密齿轮项目及机器人传动关节部件项目,规划用地约为 132 亩(实际面积以测量结果为准)。投资项目涉及的金额以未来实际发生为准,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直接或间接融资等方式解决。
公司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在项目具体实施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的签署对方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乙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平湖市地方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项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投资协议: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将在甲方辖区内投资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超精密齿轮项目、机器人传动关节部件项目。……
(二)项目地块及施工建设
2.1 拟获取位于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工业用土地约 132 亩(总面积约 87923 平方
米,具体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作为新项目建设用地。
2.2 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项目地块宗地使用权以招拍挂的方式进行出让。项目地块按国家规定的平湖市工业用地评估价进行挂牌出让。……
(三)产业发展奖励
……甲方同意在乙方新项目完成约定的经济效益指标的前提下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给予支持。……
(四)责任与义务
4.1 甲方将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备案、项目准入、建设审批、项目验收等相关事宜。
4.2 乙方及新项目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新项目所在地的地方规定等开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
(五)不可抗力
5.1 如任何一方因直接或间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事由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其应毫不延迟地以书面形式将此种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
(六)保密
6.1 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以及对方所提供之与签署、履行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未公开信息(“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七)其他
7.1 本协议系双方意向性框架协议,具体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项目投资相关文件及土地招拍挂相关协议约定为准。与本协议有关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及解释。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争端或索赔,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方式解决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国家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背景下,汽车整车制造企业持续增加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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