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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7 16:12:33 股吧网页版
福达股份:福达股份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与 ALFING 签署了两份《股权转让协议》,拟分两期向ALFING 转让合资公司共计 50%股权,两期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为人民币 9,600 万元(依据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协商后确定最终价格),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合资公司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不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一、交易概述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FUDA”)与 MaschinenfabrikAlfing Kessler GmbH(以下简称“ALFING”)于 2018 年共同出资设立“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ALFU”),双方各持有合资公司 50.00%的股权。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与 ALFING 签署了
两份《股权转让协议》,拟分两期(第一期转让 25%股权、第二期转让 25%股权)将所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 50%股权转让给 ALFING,依据审计评估结果为基础进行协商后,双方确定合资公司 50%的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9,600 万元(第一期转让价为 4,800 万元、第二期转让价为 4,800 万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合资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公司战略委员会对转让合资公司股权事项提出建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认为,转让公司持有的合资公司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回收资金,能够整合并优化现有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布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Maschinenfabrik Alfing Kessler Gmb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Auguste-Kessler Str.20 Aalen 73433 Germany

法定代表人:Konrad Grimm

注册资本:1300 万欧元

成立日期:1911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曲轴和感应淬火机床的生产销售及服务

股东构成:Mafa Beteiligungsverwaltungsgesellschaft mbH 100%

ALFING 主营 1.5 米至 8 米的大型曲轴业务,其向全世界知名发动机生产商提供
曲轴,发动机功率范围从 100 千瓦到 10 兆瓦,应用范围涵盖赛车,乘用车,特种车辆,牵引机车,能源,油气开采,船舶以及核电。

ALFING 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MA5N5EXY0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王长顺

注册资本:2200 万欧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05 月 02 日

住所:桂林市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大型曲轴,提供售后服务以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船机曲轴等大型曲轴业务。

公司及交易对方各持有合资公司 50.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合资公司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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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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