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48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 23 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荣 23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荣 23 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6 月 24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7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76.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57,6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7
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 57,6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起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荣 23 转债”,债券代码“113676”。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荣 23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当发生“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决定召开“荣 23 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 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 588 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以通讯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债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8 日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上述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通讯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5:30;
(二)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三)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1,下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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