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31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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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XYZH/2026SUAA1B0006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晖集成”)
2022 年 8 月 23 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晖集成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
意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圣晖集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圣晖集成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SUAA1B0006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晖集成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一月三十日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规定,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圣晖集成”)董事会编制了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965.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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