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30 20:17:13 股吧网页版
海通发展: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1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5-037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翁国雄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
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翁国雄(以下简称“征集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翁国雄,男,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2 年 8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福建省财政科研

1997 年 3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部门经理;1998 年 6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西藏林芝地区财政局副书记、副局长;2001 年 8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福建省财政厅监督局调研员;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福建省
资产评估管理中心主任;2009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
理中心主任;201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副处
级高级会计师;2022 年 3 月至今,任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 12 月至今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 23 号升龙环球大厦 42 层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5月 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翁国雄于2025年4月30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对《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