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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9:42:02 股吧网页版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惟毅)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6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杜惟毅)

作为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在履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慎、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惟毅,男,197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拥有律师资格。主要工作经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中心助理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经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监察部高级经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法律部副总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监、上海昊理文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昇印光电(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若宇检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南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独立董事、上海执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派森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10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8次,亲自出席股东大会2次,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对所议各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对出席的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并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针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公司拟作出的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对相关候选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就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建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两次正式沟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在预审阶段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当前工作进展等相关年审事项进行的汇报,本人对年审工作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出要求,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提出重点关注并进行讨论。同时,不定期地根据整体工作推进对相关事项进展进行跟踪关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参加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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