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核心技术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不能成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2 月 9 日为授予日,以
11.5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6,124,910 股限
制性股票。
上海建科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