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暨累计诉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咸阳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 全资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414.34 万元(菩丰堂原股东张雨需支付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721.31 万元、黎勇需支付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325.30 万元、黎英需支付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162.65 万元、沈传
玖需支付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162.65 万元、沈家胜需支付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业绩补偿款 42.43 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康惠医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惠医疗”)通过受让股权及增资的方式,以 916 万元取得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菩丰堂”)51%的股权。同时,菩丰堂原股东张雨、黎勇、黎英、沈传玖、沈家胜向公司承诺菩丰堂 2021-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值为准)分别不低于 200 万元、500 万元、650 万元、850 万元,补偿期限合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2,200 万元,并承诺就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部分向康惠医疗进行现金补偿。另外,根据投资协议约定,
菩丰堂过渡期损益由原股东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2021-030 公告)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菩丰堂 2021—2024 年度均未
实现业绩承诺。2022 年 3 月,康惠医疗收到菩丰堂药业原股东缴纳的 2021 年度
业绩补偿款 142.44 万元;2023 年 4 月,菩丰堂原股东用其剩余 49%股权抵偿了
2022 年度业绩补偿款及过渡期亏损共 567.6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3 年 7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
2023-019、2023-039 号公告)
菩丰堂原股东2023年度及2024年度应向康惠医疗偿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共
计 1,414.34 万元(其中 2023 年度应偿还 615.69 万元,2024 年度应偿还 798.65
万元)。截至目前,康惠医疗尚未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为此,康惠医疗向咸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菩丰堂原股东支付业绩补偿款 1,414.34 万元。近日,公司收到《咸阳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陕西康惠医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张雨
被申请人二:黎勇
被申请人三:黎英
被申请人四:沈传玖
被申请人五:沈家胜
案由: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咸阳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及仲裁请求
1、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5 月 20 日,申请人陕西康惠医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张雨、
黎勇、黎英、沈传玖、沈家胜签订《关于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五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菩丰堂药业”)30%股权转让给申请人,申请人向菩丰堂药业增资 916
万元,认购该公司 9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申请人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变更登记
为菩丰堂药业持股 51%的股东。
协议第 3.1 条约定,五被申请人对菩丰堂药业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累计承
诺净利润 2,200 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值为准,若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数,被申请人需以现金形式向申请人补偿。第 3.4 条约定补偿金计算方式为:2021-2024 年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已补偿金额】×51%。
2023 年 4 月 28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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