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5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咸阳仲裁委员会已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26,629.42 万元及本案仲裁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仲裁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一、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公司以 3264 万元收购来新胜所持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东友帮”)51%的股权,来新胜承诺山东友帮 2021-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值为准)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
1000 万元、2000 万元,在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若山东友帮 2021 年
度至 2023 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即 3500 万元),则由来新
胜一次性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26 日
及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0-052、
2020-053、2022-014 号公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东友帮 2021-2023 年连续三年未实现承诺业绩,山东友帮原股东来新胜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26,909.42 万元。
2024 年 6 月,来新胜将其所持山东友帮 49%的股权转让给弘福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弘福医药”),转让价款为 1,427 万元,其中,830 万元由弘福医药
直接支付给公司,用于偿还来新胜部分业绩补偿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030 号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2024 年 8 月 28 日共收到弘福医药代来新胜支付的业
绩补偿款 280 万元,截至目前,来新胜仍欠付公司业绩补偿款 26,629.42 万元。
近日,公司向咸阳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来新胜支付剩余业绩补偿
款 26,629.42 万元。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咸阳仲裁委员会的《受理
仲裁申请通知书》,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来新胜
案由: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咸阳仲裁委员会
(二)仲裁的案件事实与仲裁请求
1、事实与理由
2020 年 9 月 23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关于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将其持有的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股权转让给申请人,转让价款
3264 万元,申请人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变更登记为目标公司持股 51%的股东。
原协议第三条业绩补偿条款约定,被申请人对目标公司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净利润作出承诺,累计承诺净利润 3500 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值为准,若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数,被申请人需以现金形式向申请人补偿。
2022 年 4 月 27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第二条就原协议 3.4 条约定的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变更
为: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合计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 3500 万元-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累积实际净利润数)×2.5 倍。
2024 年 6 月 7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关于山东友帮生化科技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二”)确认业绩承诺款金额,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目标公司 2021—2023 年累计亏损 7263.77 万元(扣非后),与承诺差额 10,763.77 万元,按约定被申请人应补偿申请人现金业绩补偿款26,909.42 万元。
2024 年 6 月 7 日,弘福医药有限公司代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业绩补偿款
200 万元,2024 年 8 月 28 日,弘福医药有限公司代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业绩
补偿款 80 万元,总计 280 万元。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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