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宁玲)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姚宁玲,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先后在盐城市城西水泥构件厂、华胤钢结构工程(江苏)有限公司、利声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无锡公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恒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信永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在 2024 年 8 月 26 日被聘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12 月 31 日。
2024 年任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3 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以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
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参加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姚宁玲 4 4 0 0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任期内,公司召开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人召集并出席了上述
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监督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业务情况并听取经营情况汇报。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公司日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现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2024 年任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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