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恒尚节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666,667.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00,005.30 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 58,819,908.77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0,580,096.53 元。2023 年 4 月 12 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
荐费后的余额 479,280,804.94 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20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3 年 4 月 12 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47,928.08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1,870.07
发行费用的置换金额)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金额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2,807.42
减:补充流动资金 14,997.36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24,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731.3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 4,984.5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4 月,公司、保荐人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4 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保荐人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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