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603136 证券简称:天目湖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障日常经营需求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按照金融产品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 公司将严格执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资理财,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结合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
2. 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3. 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4.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可以是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推出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以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
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选择确定具体合作方,公司管理层将对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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