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张燕)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4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及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2024 年履行职责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张燕,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人员,常州市财政局团委副书记,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所长,常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务副主任会计师兼常州分所所长。现任江苏理工学院管理学院副教授,常州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恐龙园文化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城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行为;不属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出席 式参加次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事会
张燕 9 8 1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
委员会。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
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 次。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细则》进行工作,各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良好地履行了各自的职责。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张燕 / 5 2 /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召集人,报告期内积极参与会议,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持续关注并监督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实施过程中,本人基于公司相关情况与外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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