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天目湖”)由溧阳
市天目湖旅游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12 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并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的注册地及总部地址: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环湖西路 1 号
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开发与经营业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餐饮服务;旅游业务;茶叶制品生产;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住宿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休闲观光活动;茶叶种植;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健身休闲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酒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动物园管理服务;露营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
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或当期计提
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
万元,或影响当期盈亏变化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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