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9
证券代码:603135 证券简称:中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日:2026 年 1 月 8 日
首次授予数量:557.42 万股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1月 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2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57.4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通过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时间为自 2025 年 12 月 1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0 日止,
共计 10 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示情况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对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公司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为 2026 年 1 月 8 日,同意向 126 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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