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金徽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8 号),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9,800 万股,每股人民币 10.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5,84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用 6,150.40 万元后(实际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 6,350.40 万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为 99,689.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
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870.77 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20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618.83 万元。
2022 年 2 月 1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11 号),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
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产勘探”部
分募集资金合计 40,000.00 万元变更至新项目“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铅锌矿(300 万吨/年)选矿工程”,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变更后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额 金金额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徽县郭家 60,568.86 24,118.83 15,700.73
沟铅锌矿绿色矿山提升改造项目
甘肃省徽县郭家沟铅锌矿矿区生 30,000.00 3,000.00 3,000.00
产勘探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28,500.00 28,500.00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洛矿区 232,209.34 40,000.00 25,519.77
铅锌矿(300 万吨/年)选矿工程
合 计 362,778.20 95,618.83 72,720.50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应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本金、收益及利息收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249,247,225.52 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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