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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9:01:58 股吧网页版
云中马: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内容、办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正确行使职权,并不断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谨慎、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签到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在正常情况下由董事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出席对象等。董事会会议通知由董事会办公室发出。

第五条 召开定期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召
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有紧急事项的情况下,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可不受前述会议通知时间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
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以下形式发出:

(一) 定期会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包括以专人送出的邮件、挂号邮件、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

(二) 临时会议原则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如时间紧急,可以通过口头或电话等方式通知。

书面的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事由及议题;

(四) 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的董事会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会议资料迟于通知发出的,公司应给董事以足够的时间熟悉相关材料。

第六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三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
应记录。

第七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各应参加会议的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尽快告知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是否参加会议。

第八条 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应当审慎选择并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涉及表决事项的,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除。

委托必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委托书上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授权委托书由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按统一格式制作,随通知送达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包括本人现场出席或者通讯方式出席。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条件等情况进行说明。
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等为理由拒绝签署。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不可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簿和会议其他文字材料一起存档保管。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应当以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和畅通交流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通讯方式等方式进行。对需要以董事会决议的方式审议通过,但董事之间交流讨论的必要性不大的议案,可以采取书面传签、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但传签及电子签名文件及相关资料需送达全体董事。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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