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130 证券简称:云中马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
通知》(财会〔2023〕21 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
通知》(财会〔2024〕24 号),该解释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本次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对“关于不属于单项
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四)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云中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