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简称:昭衍新药 证券代码:603127 公告编号:2025-056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昭衍新药”、“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其指定子公司以不超过8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参与投资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有限合伙”)。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昭衍新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025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昭衍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崇德英盛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参与本基金的其他合伙人共同签署了《合伙协议》。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昭衍新药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进展情况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对有限合伙的基金存续期限即投资期进行调整,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北脑一期(北京)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调整内容如下所示:
原协议内容为:
第2.7.3款 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的基金存续期限:
(1)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的基金存续期限为七(7)年,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为4年,退出期为3年。
(2)有限合伙需延长投资期或退出期并相应延长存续期限或在不延长存
续期限的情况下延长投资期的,需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累计延长不超过2年(含)。
第2.7.5款 有限合伙设基金投资期,投资期自有限合伙首次交割日起至该日后的第四(4)个周年日止。根据本协议约定延长基金投资期期限时,基金投资期至延长后的基金投资期限届满之日止。
变更为:
第2.7.3款 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的基金存续期限:
(1)有限合伙作为私募基金的基金存续期限为5.5年(5年6个月),自有限合伙首次交割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为2.5年(2年6个月),退出期为3年。
(2)有限合伙需延长投资期或退出期并相应延长存续期限或在不延长存续期限的情况下延长投资期的,需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含),累计延长不超过2年(含)。
第2.7.5款 有限合伙设基金投资期,投资期自有限合伙首次交割日起至该日后的第二个周年日再加六个月(2.5年)止。根据本协议约定延长基金投资期期限时,基金投资期至延长后的基金投资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投资的风险
本基金尚需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且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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