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l、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4月11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5年3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披露了《中
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千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对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地点、 会议方式、 审议事项等进行了公告。
3、2025年4月11日14: 00,本次股东大会在天津市北辰区高峰路与天宁道交
口中材节能大厦11层第2会议室举行。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孟庆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4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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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 召集人资格 j
J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查验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 授权委托书、 上海证券
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等证明文件,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吓
一
委托代理人共计39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合计322,784,488股, 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52.87%。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见证。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l、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
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表决结束后,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
清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表决情况。
3、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上
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系统进行了表决。
4、本次股东人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 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通
过。 、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Z
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委托代理人)审
议通过,上述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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