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五年十月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马志鹏、钱林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别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目录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声明 ...... 1
目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3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3
四、保荐人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7
五、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7
第二节 保荐人承诺事项 ...... 9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0
一、保荐人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10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合法...... 10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11
四、发行人的主要风险...... 20
五、发行人的发展前景评价...... 22
六、保荐人对发行人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相关情况的核查意见...... 23
第四节 其他事项说明 ...... 24
一、保荐人关于使用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服务的情况说明...... 24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接受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光大证券指定马志鹏、钱林凯作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马志鹏先生:保荐代表人,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硕士研究生,负责或参与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60332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非公开发行项目、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953)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在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发行承销、上市推荐等方面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工作经验。
钱林凯先生:保荐代表人,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硕士研究生,负责或参与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0953)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
光大证券指定董叶作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的协办人。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包括王传亮、夏铭、倪博韬、杨航、陈晶晶、程孝怀、金师。
董叶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负责或参与了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12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60332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002135)非公开发行项目。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Evergreen Material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注册资本 404,836,375.00 元
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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