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目 录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15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6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17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8议案七: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的议案......19
议案八: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20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21
议案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23议案十一: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购买备品备件转为一般用途并以自有资金补足的议案.....24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严格遵守并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做好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会召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
间段,即 2025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六、参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应在主持人许可后进行。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股东履行登记手续后按先后顺序发言,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七、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
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和制止。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对未填、错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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