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02 01:38:19 股吧网页版
翠微股份:202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29亿元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王博

K图 603123_0

  中证智能财讯翠微股份(603123)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29亿元,同比下降39.11%;归母净利润亏损6.87亿元,上年同期亏损5.84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6.81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8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亿元,上年同期为-2.45亿元;报告期内,翠微股份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5%。

  以4月29日收盘价计算,翠微股份目前市盈率(TTM)约为-8.91倍,市净率(LF)约2.86倍,市销率(TTM)约2.74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业务为商业零售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

  数据显示,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7.65%,较上年同期下降8.9个百分点。公司2024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10.98%,较上年同期下降2.21个百分点。

  截至2024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16亿元,同比减少7099.56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01亿元,同比增加4.66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90.91万元,上年同期为2.82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8.3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4.39个百分点;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0.5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64个百分点;使用权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5.9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29个百分点;长期待摊费用较上年末减少36.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73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4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23.3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8.42个百分点;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减少16.4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应付债券较上年末增加0.1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05个百分点;其他应付款(含利息和股利)较上年末减少1.0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0.99个百分点。

  从存货变动来看,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1.06亿元,占净资产的4.96%,较上年末增加1242.96万元。其中,存货跌价准备为207.55万元,计提比例为1.92%。

  2024年全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为6306.28万元,同比下降26.8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83%,相比上年同期上升0.48个百分点。此外,公司全年研发投入资本化率为0%。

  2024年,公司流动比率为0.95,速动比率为0.91。

  年报显示,2024年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取代了三季度末的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周宇光、周爽、孙伟中持股有所上升,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北京翠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7209.2121.545538不变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5574.9319.49946不变
周宇光2644.43.3107281.470
华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03.381.005816-0.336
周爽619.180.7751980.472
孙伟中504.930.6321610.217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30.190.41339-0.155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25.130.407055新进
尹林264.430.33106不变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93.680.242481-0.566

  核校:王博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