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伟华)
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张伟华,男,博士研究生学历,2022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历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财务系系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工商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兼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粮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及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翠微股份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仔细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本人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2024 年度,翠微股份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有关会议并充分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沟通交流,为公司股东大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2024 年度,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细则,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作为召集人召开审计委员会 5 次,审议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作为委员参加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1 次,就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及 2023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核定方案发表意见;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就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翠微大厦房产租赁续约的议案发表审查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查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年审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有效监督外部审计质量,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时,详细了解现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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