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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9 21:05:44 股吧网页版
华培动力: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0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培”或“公
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中的
监督职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具
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定义与术语

第三条 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审查与评价活动,
审计部应配置足够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
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专业胜任能力和审计、风险管理和法律等
专业和必要的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诚信、守信、廉洁、正直的职业道德。不得歪曲事实、隐
瞒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利
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
影响职业判断。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
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

第四章 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
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四)协调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一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
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
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
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
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
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被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移公
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应当及时提请董事会采取相应措施。

(六)对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子公司
负责人以及部分关键管理岗位)离任/调任时实施离任/调任审计,对其任职
期间的经营绩效、经济责任以及其他管理责任进行评价。上述人员在离任/
调任时,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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