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盘活企业存量金融资产,提高资产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上海华培数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总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的资产池业务合作,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对其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资产池业务实施主体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共享资产池额度的情况。
(三)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开展期限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最高额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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