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制订、修订、废除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订、修订及废除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 3 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 3 月修订)》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不会影响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行。同时调整董事会人数,董事会由 7 人增加至 8 人,增加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监事会取消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在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表述和条款,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也不再逐项列示。本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或更换经董事会全体董事
过半数决议通过。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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