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 谢安、蒋文
联系方式: 010-66555305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荣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的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东兴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通过日常沟通、现场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浙江荣泰实施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并对浙江荣泰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东兴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东兴证券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东兴证券已与公司签署保荐协议,该协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务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
东兴证券在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过日常沟通、现场交流、定期或不定期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回访、访谈相关管理人员、查询相关资
料等方式,在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督导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经核查,浙江荣泰在 2024 年度未发生
4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 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向上交所报告,并经上交所审核后予以 事项发生。
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经核查,浙江荣泰在 2024 年度未发生
5 向上交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按有关规定须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 或违背承诺的事项发生。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经核查,2024年度,浙江荣泰及相关人
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发生。
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7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经核查,浙江荣泰在 2024 年度已建立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 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
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 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以保证公司的
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规范运行,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
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东兴证券督导浙江荣泰严格执行信息披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露制度,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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