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 日临时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对本次拟聘任总经理胡祖敏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程树新先生、副总经理贺依朦女士的履历进行审查,认为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履行了法定程序。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胡祖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程树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贺依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王新河、许家武、陈更生、贺依朦、沈一涛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2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