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1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大股东唐佛南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崔正南女士、汪大维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工控”)签订了《唐佛南先生、汪大维先生、崔正南女士、王丹华女士与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合计 88,055,88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849%)转让给唐山工控(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转让”)。
同日,汪大维先生与唐山工控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拟将其所持117,411,228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136%)的表决权委托给唐山工控行使,委托期限自《股份转让协议》当中约定的标的股份(即88,055,885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至唐山工控名下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以孰早为准)止:(1)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1.2.1条转让方剩余股份处置安排中约定的限售解禁股对应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的前一日;(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11.2.2条,若乙方决定通过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巩固控制权的,自前述股份认购协议生效的前一日;(3)2027年6月30日。
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后,唐山工控将直接持有本公司88,055,885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849%),受托行使本公司117,411,228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14.9136%)对应的表决权,合计持有本公司205,467,113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985%)。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若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最终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唐山工控,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8),以及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705号),主要审查意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唐山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次股份转让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协议转让合规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第一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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