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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8 18:55:42 股吧网页版
共进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纯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纯安:男,1983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
历。现任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长沙分所负责人。2008 年至今,先后在多家知名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成功为数十家企业的股权融资、境内外IPO 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在企业境内外上市、兼并收购、私募股权投融资、公司治理、投资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现任恒飞电缆、益丰大药房、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过自查,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


独立董 是否连

事姓名 应参加 续两次 本年度 出席股
董事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 应参与 东大会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会 次数 次数


黄纯安 9 9 0 0 否 5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度,我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
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我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
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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