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能科技”)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则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
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
及其他相关制度修订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及
制度中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并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行使,《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金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公司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第十条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按照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股东大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第二十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一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
其他方式。 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
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 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
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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