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翔股份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 13,489,284.90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510,71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 号《验证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78,511.92 54,000.00
2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7,612.80 3,651.07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107,124.72 78,651.07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即将到期,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程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含子公司)拟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额度及期限
民币 5,5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