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
以直接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9月 18 日上午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杨瑞平主持,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该等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752.00 万元(含本
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2.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2.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2.4)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2.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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