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637 转债简称:华翔转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
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拟将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投资总额由 56,437.53 万元增加至 78,511.92 万元。其中,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 20,574.39 万元,将“铸造产线智 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中的募集资金 1,500.00 万元调整至“机加工扩 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另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1,500.00 万元资金缺口。 本次调整后,“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和“铸造产线智能化 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仍为 57,651.07 万元。
拟将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和“铸
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华翔圣德曼(上海) 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圣德曼(上海)”)和华翔圣德曼(山西) 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汽车科技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华翔圣德曼(上海)实缴出资,其中,使用“机加工
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使用“铸造产线智 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以上资金将全部用于 相关募投项目建设和实施。
履行的程序: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 额、增加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等费用合计 13,489,284.9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86,510,71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至指定账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3-81号《验证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累计 募集资金累计
总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1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 56,437.53 52,500.00 37,448.93 71.33%
件产业链延伸项目
2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 7,612.80 5,151.07 2,257.08 43.82%
与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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