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
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因司法执行及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所致,属于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241,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4%。本次权益变动后,许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916,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9%。
●本次权益变动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朱君斐,持股比例为 8.84%。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法院将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有的 4,030,000 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自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司法强制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有的 8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1%。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江苏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6
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将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 10 时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10
时(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分别进行公开拍卖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 1,5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许广彬先生所持的公司 12,000,000 股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上述股份已竞拍成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上述竞
拍成交的 1,500,000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完成过户登记。
上述司法执行及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25,241,903 股减少至 22,916,903 股,持股比例由12.54%减少至 11.39%。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明细
信息披 名称 许广彬
露义务 住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 3333 号中
人基本 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 A 区科研楼裙楼 4 层 401 室
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权益变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动明细 被动减持 人民币普通股 -825,000 -0.41%
司法拍卖划转 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0.7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许广彬 无限售流通股 25,241,903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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